拿到电子库存回收报价单,先不要只看总价。建议按“行项目口径→数量依据→单价构成→小计与总价→备注条件”逐项核对,凡口径不一致的字段先标“待确认”。报价单若只是初步估价,最终数量、单价和结算方式仍要结合实物验收与双方确认。
先核对报价单的字段口径
报价单能不能看懂,关键在每一行的“口径”是否写清。同样是单价,按只、按盘、按公斤、含税或不含税,结果可能完全不同。建议先把这些字段对齐:
- 品牌与完整料号:保留尾缀、封装、温度等级等可识别信息,不把多个型号合并成一行。
- 数量与单位:写明“只、盘、箱、公斤”等,并说明数量来自清单、标签还是实点。
- 单价口径:币种、是否含税、是否含运费、计价基础是什么。
- 小计与总价:小计是否等于数量×单价;总价是否包含运费、税费、扣杂或折让。
- 备注条件:交期、验收方式、付款条件、报价有效期,未写清的标“待确认”。
清单字段可以参考 https://hxg-components.com/article-bom-fields.html ,那里把品牌、完整型号、数量、批次或日期代码、包装状态和所在地列为基础检查项。它属于资料整理建议,不是检测证明,也不能替代实物验收。
数量核对:清单数、实点数与结算数要分开
数量对不上,往往不是算术错,而是“数量口径”混在一起。建议在报价单或附件中至少保留三列:清单数、实点数、结算数。清单数来自客户库存表;实点数来自现场或开箱核对;结算数则是双方确认后用于付款的数量。如果暂时无法实点,就写“待确认”,不要冒充已检测。
示意记录(数字仅说明格式,不代表真实报价):
| 行号 | 料号/描述 | 清单数 | 实点数 | 报价数量 | 单位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-01 | 某型号IC(示意) | 1200 | 1180 | 1180 | 只 | 实点数待双方复核 |
| A-02 | 某被动元件(示意) | 30 | 待确认 | 30 | 盘 | 包装状态待核 |
如果同一型号分布在不同仓库,建议按仓号、行号、批次拆行,再用交接批号关联实交数量。若报价单涉及待售、保留、在途三类库存的处置优先级,可另参考库存处置指南,但报价核对本身仍以数量、单价和总价口径为主。
单价与总价的算术复核
核对时不要只相信总价,建议按下面顺序走一遍:
- 逐行确认数量单位是否与单价单位一致,例如“只”对应“元/只”,“公斤”对应“元/公斤”。
- 逐行重算小计,注意小数位、四舍五入和单位换算。
- 将所有行小计相加,得到明细合计。
- 看明细合计加上运费、税费,再减去扣杂、折让后,是否等于报价单总价。
- 若对不上,要求对方给出总价构成说明,不要只在口头上改。
- 保留原版本,修改处标注版本号和日期,避免后续交接争议。
下面这张对比表可以用于逐项检查:
| 字段 | 要核对什么 | 不一致时怎么处理 |
|---|---|---|
| 料号/型号 | 完整尾缀、封装、批次是否对应 | 标“待确认”,不合并行 |
| 数量 | 清单数、实点数、结算数是否分开 | 补列依据,写清来源 |
| 单位 | 只、盘、公斤、箱能否换算 | 确认换算关系后再比较 |
| 单价 | 币种、含税、计价基础 | 请对方书面说明 |
| 小计 | 数量×单价是否正确 | 逐行重算,保留过程 |
| 总价 | 是否含运费、税费、扣减 | 要求提供总价构成 |
| 备注 | 交期、验收、付款、有效期 | 与正文条款逐条对照 |
边界:报价单不等于结算单
报价单可能是初步估价,实物确认后数量、单价或费用构成仍可能调整。未知状态标“待确认”,不把未检测写成已检测。这里给的是核对建议,不是公司制度或行业强制标准;具体交付、验货和结算安排需由双方确认。如果报价单里出现“按实结算”“多退少补”“运费另计”等字样,建议在签字或发货前先问清计算方式。
FAQ
问:总价和明细加总对不上,先改哪个?
先不改明细,保留原文件。请对方列出各行小计、运费、税费、扣减和四舍五入规则,确认后再出新版本并标注日期。
问:数量按清单还是按实点?
报价阶段可以用清单数或预估数,但要注明依据。结算数量建议按双方确认的验收口径;标签数与实点数不一致时,先标“待确认”。
问:单价含税与不含税有什么影响?
含税与否会影响可比性。核对时把币种、税率承担方、运费和付款条件放在同一行比较,未写清的不要直接默认。
准备库存清单或照片后,可通过 https://hxg-components.com/quote.html 提交沟通。表单成功提交会保存询盘并返回 HXG 编号,保存不等于已报价或成交;如果没有收到成功回执,先通过联系页核对,不要假设已经进入报价流程。